温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于2002年6月经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温市编[2002]36号)批准成立,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市安全评价和安全检测检验的技术服务工作;承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考核。
通过几年来的建设,中心现拥有一支由近100名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的教授、高工、工程师组成的专或兼职教师、考评师、安评师队伍,另聘请并建立了一个由20余名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陆续建立了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训练场所和考核基地,并经批准附设温州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站。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03年8月取得“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格”、2005年8月取得“乙级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资质”、2006年1月取得“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2007年3月取得浙江省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编制机构资格。
中心工作的宗旨是:紧紧围绕市安监局的重点工作和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到“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安全生产服务、为基层企业服务”。在省、市安监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中心各项工作快速、稳健、有序展开,业务质量不断提高。
目前中心内设4个部门,其工作业务职能如下: 1)办公室
(1)综合协调安技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和监督执行安技中心各项工作规定和制度。
(2)承担安技中心的文秘、信息、图书、技术资料、保密、档案、车辆等行政后勤管理的工作。
(3)负责安技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工资、人事管理和协同各科室做好有关工作。
(4)负责安技中心的财务、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培训科 (1)依法组织、开展安技中心培训资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负责建立教学培训规章制度、制定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试题库和教材选用、征订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安技中心与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合作工作。
(4)负责机械制造行业企业标准化咨询、复评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安全评价科 (1)依法组织、开展安技中心安全评价资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评价及相关工作。
(2)负责安技中心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对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相关文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以及技术咨询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矿山检测科
(1)依法组织、开展安技中心矿山企业安全条件检测检验、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编制资质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2)负责安技中心的矿山企业安全条件检测检验报告、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编制的过程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对出具的报告及相关文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负责为矿山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以及技术咨询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地址:温州市高田路19号.邮政编码:325003
办公室:88286628 安全培训科:88287728,88281728
安全评价科:88283258,88339720 矿山检测科:8833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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